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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奖学金】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太阳集团2007官网入口


全体本科生: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资助方要求执行。双培生、协作培养学生、留学生等不参评我校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未受违法违纪处分(以学校或相关部门下达处分决定日期为准);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美育课程和艺术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所申请的奖学金项目要求的具体条件。

二、各项目具体评选条件及评奖原则

(一)项目情况及具体评选条件    

根据学校下达名额及院设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情况,2024-2025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项目及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助困类社会捐赠奖学金

助困类社会捐赠奖学金获得者需通过学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名称

设立方

名额

奖励标准

具体评选条件

曦之奖学金

由香港企业家欧阳启、 刘锦銮夫妇设立的私人 慈善基金香港曦之教育基金

3

7500

品学兼优、综合测评排名年级或班级前10名内,上学年曦之奖学金获奖学生符合条件者优先参评。

 

2. 奖优类社会捐赠奖学金

名称

设立方

名额

奖励标准

具体评选条件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宝钢教育基金会

1

10000

在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基础上择优评选。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

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

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比亚迪奖学金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1

10000

在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基础上择优评选;学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须居专业前30%;

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

1)在创新实践、社会服务、重大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

2)在科研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如发表论文、专利发明、竞赛获奖、参与重大项目等)。

春雨奖学金

姜春云(原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原副总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1

8000

在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基础上择优评选。爱国爱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学习勤奋,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位前20%,或在专业领域有发明创造者。

金龙鱼奖学金

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

9

8000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成绩不及格课程,无违纪行为,参评学年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名内。

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

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1

4000

在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基础上择优评选。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农、爱农,立志献身农业,愿意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4.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排名前20%;5.在校期间曾获得过“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

近邻宝奖学金

中科富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

3000

在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基础上择优评选。

哈啰校园筑梦奖学金

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

1

3000

在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基础上择优评选。

安莉芳奖学金

安莉芳集团创始人郑敏泰校友

1

1000

在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基础上择优评选。

香港崇正奖学金

香港崇正总会

1

1000

在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基础上择优评选,同等条件下客家子弟优先。

阎隆飞奖学金、瑞沃德基础医学明德奖学金

院设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通知另行发布)

 

(二)评奖原则

基于学校奖学金评定政策,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以下评奖原则:

1.校设奖优类社会捐赠奖学金中大额奖学金(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原则上与政府拨款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可与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兼得,特殊情况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校设其他奖优类社会捐赠奖学金可与政府拨款类奖学金、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兼得。

2.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各项目之间不兼得,即每个学生每个参评学年最多可获得1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根据评选学年综测成绩排序,综测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总GPA、必修GPA排序。

3.院设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各项目间不兼得,可与我校现有其他奖学金兼得。

4.校设社会捐赠奖学金按照奖学金评选条件由学院分配相关名额至所在年级(具体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申请学生在10月11日前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01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

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待院系审核通过后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连同成绩单(原件)、相关荣誉证明(可复印)、个人成长报告(可电子版打印)等纸质材料交至生科楼1011,请于10月20日下午5点前提交,申请表中有照片要求的需要粘贴证件照原件。除上述统一要求外,下列奖学金还需额外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曦之奖学金。还需提交:学院开具的综合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原件一份,A4纸打印,加盖学院公章。

特别提醒:

1.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申请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标题统一为***个人成长报告,抬头统一为尊敬的***,称呼根据奖学金项目一览表中的设立单位或个人准确填写,1000字左右,标题字体统一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正文字体统一为仿宋_GB2312四号,行间距为28,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一学年来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评选资格。

2.曦之奖学金可连续资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继续获得曦之奖学金。

3.宝钢与何康奖学金请于9月28日前完成申请。何康的纸质版材料于9月30日前提交至1011,宝钢的纸质版材料请等后续通知。

(二)学院初评并上报评选结果

学院根据各项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就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评选,确定初评名单后进行公示并上报。

(三)学校评审并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报送的评选结果进行资格和规范性复核,并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全校范围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经由学校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报送资助方。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3914

联系邮箱:swxyzizhu@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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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

太阳集团2007官网入口2023-2024学年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名额分配表(更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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