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符合《中国农业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答辩基本要求》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和太阳集团2007官网入口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含已正式接收)一篇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被SCI收录的论文。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中必须有College of Biological Sciences。 被学科认定的权威及以上期刊正式接收的学术论文,其共同第一作者中排名前2位的研究生可以共同第一作者身份申请答辩资格。 特别优秀的博士生完成培养环节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科认定的一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可在基本修业年限一年以内申请提前毕业,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2)为激励技术或产品转化与社会服务,对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并完成转化的专利视为达到博士学位申请要求,须以中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并且是该专利除导师以外的第一完成人。 (3)为激励原始创新,对取得独创性或颠覆性突破的博士生,在完成基本修业年限后,导师认定其工作量及水平达到博士学位申请标准后,填写《太阳集团2007官网入口未发表文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资格审查表》(附件3)提出学位答辩申请(需提交已经完成的学位申请论文),经所在系初评通过后,提交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是否达到博士学位申请要求。 使用本条款申请学位者(含最长修业年限)一旦未能通过,进入博士毕业答辩流程,不可申请延期。 (4)博士生在学期间,论文在审尚未正式接收的,如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及以上获得正面评审意见(minor revision或以上)视为达到要求;如为major revision或在学科认定的一流期刊获得评审意见并鼓励重投(resubmission)的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是否视为达到要求。 (5)未获得博士学位只获得博士毕业证书的博士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满足本条件第(1)(2)款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其中,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如不符合博士学位答辩资格要求,申请时可以直接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但不得以该论文的核心内容再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个人累计申请博士学位答辩不得超过3次。 (6)与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科研博士生),必须满足本条件第(1)款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注:自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执行如下规定: 系初审结果不通过且有明确要求需补实验者,需3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学位。 自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执行如下规定: 学生需对照《太阳集团2007官网入口论文图表处理与使用规范》(附件13)进行图片自检,提交《资格审查表》时签字确认自检无误。论文提交后,学院进行图片抽检或普检。对于存在疑似问题的情形,导师须履行职责,核查原始图片,审核《图片查重疑似问题复核情况表》(附件14)(需附原图或3次重复实验结果)并签字。《复核情况表》由所在系的2位学位委员进行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的,本次学位申请终止,并根据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